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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塑造良好的社团文化,激励学生社团不断发展。根据《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济南大学生社团评优办法》。
本办法主要以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情况、学生社团活动情况、会员及同学反馈情况、违规处理情况、获奖情况等五个方面为主要依据,来对全校的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具体评比细则如下:
一 社团日常管理
(一)社团内部管理
1.组织机构健全(5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5分)拥有一定数量会员(5分)职能部门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号召力,能集合社团人员进行正常社团活动(10分)
2.财务制度规范,帐目清晰,定时向会员公布帐目情况(10分)、
3.定期组织会员会议,给会员提供交流与培训机会(20分)
(二)社团管理中心考核
1.按时认真参加社团理事会(5分)
2.按时认真上交社团各项计划与总结(5分)
3.按时进行社团注册(5分)
4.认真执行团委及社团管理中心及社团常务理事会的有关决议决定(10分)
5.积极配合社管中心每年的财务检查(10分)
6.认真按照纳新规定进行纳新活动(10分)
7.认真组织参加社团风采展示节(10分)
8.积极作好社团活动上报工作(5分)
二 社团活动
1、 社团活动具有一定数量(10分)
2、 社团活动具有较高的质量,会员及同学反映良好。(20分)
3、 社团活动宣传到位,各级媒体给予报道(国家级6分、省级4份、地 市级2分、校级2分,学院1分)。
4、 社团活动有计划,有总结(10分)
5、 积极对外联系合作,与各高校社团、行政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举办高质量活动与项目(10分),社会影响力特别巨大的在此基础上给予更多奖励。
6、 社团具有网站及其他刊物等宣传媒体(5分)。
7、 评比委员会及全校师生认为具有创意,具有值得推广价值的活动,每项加5分。
8、 其他具有社会良好影响力,受到社会和同学好评的活动,根据不同情况,有评比委员会给予5分-20分加分。
三 会员及同学反馈
1、调查问卷。评比委员会制定调查问卷,对全校同学及会员进行随机抽样,取平均值,按比例计入总分。其中会员卷满分为10分,同学卷满分为10分。
2、济南大学虚拟社区优秀社团投票结果按比例计入总分,本项满分为10分。
四 获奖情况
社团组织的活动、项目在学术、科技、文艺及其他各级竞赛评比中获奖的,经评比委员会核实,予以加分(国家级30分,省级20分,校级10分)。
五、违规处理
本规定对社团的严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分为取消优秀社团评比资格,和注销社团资格两种。
(一)有下列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
1、一学年累计两次不参加社团理事会。
2、一学年累计两次不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
3、不参加社团风采展示节。
4、不积极配合社团财务检查。
5、其他根据有关规定,评比委员会认为取消其评比资格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注销社团:
1、财务出现较大问题的。
2、组织涣散,不能正常活动的。
3、社团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按照《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予以注销的行为。
六 分数统计办法
1、以上各项除单项分和奖励分之后,其余标注分数为最高分,评比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分五个等级进行打分,各项分数累计相加就为社团最后得分
2、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划出前十名,即为本年度“济南大学十佳社团”,第十一名到二十五名为“济南大学优秀社团”,具有其他特殊表现的,由评比委员协商决定,授予各种单项奖励(最佳表现奖、最佳组织奖等)。
3、评比参考时间为一学年。
七 评比委员会
社团评优由评比委员会负责,评比委员会最终组成人员由校社团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及投票会员和同学组成,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团委老师及其他具有丰富社团工作经验的人士参加。
八、本评比办法经社团常务理事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后生效。
本评比办法解释权归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济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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